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的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行为,促进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良性、有序发展,近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发的“吉林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登录“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jl.gov.cn/),进入首页“业务平台”,点击“吉林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平台”,即可进行注册登录。
平台通过企业信息管理、企业合同管理、检测质量控制、检测任务报告等功能模块,形成可追溯的数字档案,实现对社会监测机构资质信息、检测合同、现场采样、检测报告等全过程监测活动的监管,对提升监测数据质量、实现监测数据“真、准、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吉林省境内开展政府部门委托环境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等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监测机构均纳入平台管理。目前,全省已有56家社会监测机构登录平台完成注册。
下一步,吉林生态环境厅将持续推动平台在生态环境监测服务中的应用,组织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对平台内的监测活动信息进行抽查,开展日常检查,“线上线下”相结合,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